民事诉讼中的答辩期是什么意思 民事诉讼中的答辩期意思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的答辩期是什么意思 民事诉讼中的答辩期意思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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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中的答辩期的意思是:答辩期就是被告在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后 , 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自己针对原告起诉书中的诉讼事实、理由及请求而做出的相关反驳 。
2、拓展资料: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 , 被告人从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 , 有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的权利 , 答辩状是针对原告的起诉状中陈述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作出承认或否认的陈述及理由 。
如果在15日内未能提交答辩 , 也可以在参加开庭的时候当庭答辩 , 如果你需要向法庭提交证据 , 必须在提交答辩状的期间内 , 将证据的复印件一并提交法庭 , 证据的原件则待正式开庭时带到法庭质证 。
【民事诉讼中的答辩期是什么意思 民事诉讼中的答辩期意思是什么】简易程序中的民事审理 , 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一般受民诉法答辩15日和举证期限不少于三十日的规定 , 但因当事人要求答辩和延长举证期限的 , 人民法院可延长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 , 但简易程序的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一般不超过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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