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产假最新规定

2017年产假最新规定?2017年产假天数新规定:
【2017年产假最新规定】 近期修订实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017年产假天数新规定中,除了西藏和新疆外 , 其余29个省份均相继修改了本地计生条例,明确了本地的陪产假(部分地区称为护理假)的期限 。
其中,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多数地区的陪产假为15天 。
2017年陪产假新规定:
1、目前,陪产假最短的为天津、山东两地,为7天;其次是上海 , 为10天 。
2、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江西、广东、海南、重庆、贵州、青海等省份的陪产假都为15天 。
3、湖南、四川两地的陪产假为20天;内蒙古、广西、宁夏的陪产假为25天;
4、安徽、陕西两地的陪产假根据夫妻是否异地生活而不同 。
5、安徽明确,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 , 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6、陕西规定,男方护理假为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
7、在上述29个省份中,河南、甘肃、云南三地的男性享受的陪产假期限最长 。
8、根据新版计生条例 , 河南的护理假为1个月,甘肃和云南的护理假为30天 。

2017年产假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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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产假最新规定:产假分类1、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 , 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 , 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
2、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 , 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 , 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
3、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
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
晚育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处理 。例如,广东省为15天,上海市为30天 。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
4、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 。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 。多胞胎 生育者 , 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

2017年产假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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