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隐形杀手:关于甲减的7问7答

1. 什么是甲减和妊娠期甲减? 甲减是由甲状腺激素生成不足所引起 , 一类较为常见的疾病 。
人群的患病率约为1%,尤其是以女性为多见,在40岁以上的女性,其发病率随年龄增加而上升 。
甲减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可以大致分为三种类型:①临床型甲减(伴有TSH升高和游离T4的降低),②亚临床型甲减(仅有TSH升高,游离T4正常) , ③单纯抗体阳性(仅有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和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阳性,其他甲状腺激素正常) 。(甲状腺激素、抗体的相关性论述详见《原来甲状腺对孕期影响这么大!》一文)
妊娠期的妇女发生甲减的比例远高于正常人群,据不完全的资料统计,临床型甲减占全部孕妇的0.6%,这些患者都是需要进行治疗的;亚临床型甲减占全部孕妇的5.27%,这些患者需要定期复查甲功 , 一旦进展成为临床型甲减需要治疗;单纯抗体阳性的患者占全部孕妇的15%,这是一个相当高的比例 , 这些患者也有可能发展成为临床型甲减,因此需要高度重视和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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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隐形杀手:关于甲减的7问7答】 2. 甲减和妊娠期甲减的主要危害有哪些?
甲减可能导致全身的物质代谢和能量代谢减慢 , 因此可以造成一系列的负性表现:心动过缓、低血压、低体温、低氧血症、昏迷甚至死亡;对于中年人可能造成血脂增高,进而引起心脏病等相关危险;对于老年人可能导致老年痴呆;对于年轻女性可能导致不孕症 。
妊娠期的甲减对于母体可能会造成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自然流产、早产、胎盘早剥、胎位不正等情况 。对于胎儿,由于妊娠前半期,胎儿脑发育所需的甲状腺激素主要来源于母体 , 妊娠期甲减可能会导致后代的神经系统和智力发育的障碍 。另外 , 甲减孕妇发生胎儿畸形(骨骼系统等)、围产期胎儿或新生儿死亡、低体重儿、臀位等情况的风险也显著增大 。妊娠期甲减可能对胎儿造成如此多的危害,称之为“隐形杀手”也并不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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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为什么妊娠期容易发生甲减?
妊娠后,母体的物质代谢和能量代谢都是显著增强的,对甲状腺激素的需求增加 , 甲状腺的负荷自然升高 。而且,在早孕期(妊娠第12周前),胎儿还没有建立自身的甲状腺激素分泌系统,胎儿对甲状腺激素的需求完全来源于母体的甲状腺分泌;直到整个前半个孕期(妊娠20周以前),胎儿的甲状腺激素均主要来源于母体甲状腺 。
因此,来自母体和胎儿两方面的负荷,导致女性在妊娠期,特别是妊娠的前半期容易发生甲状腺功能减退 。如果是孕前就有甲状腺功能减退的女性,在妊娠后可能加重 , 应该在发现妊娠后尽早到医院检查 。
4. 甲减和妊娠期甲减患者有哪些表现?
非常遗憾,甲减和妊娠期甲减患者的临床表现并不明显,尤其是轻症和早期患者 。对于部分较严重的甲减患者可能出现怕冷、少汗、乏力、嗜睡、动作迟缓、反应迟钝、体重增加、
体温偏低、浮肿等症状;在妊娠前,女性甲低患者可能出现月经紊乱甚至是不孕 。
这就提示我们一旦出现上述症状,就应该及时去医院检查甲功了 。
另外 , 对于孕期已经发现贫血、心脏增大、心率缓慢、高血脂和甲状腺肿大的女性 , 也应该及时检查甲功,这些症状可能是甲减的前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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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出现了妊娠期甲减怎么办?
有研究显示,使用左旋甲状腺素钠(俗称“优甲乐”)治疗妊娠期临床型甲减后 , 可以有效地避免妊娠期甲减对于胎儿的危害,及时补充甲状腺激素者后代智商不受影响,但是未补充甲状腺激素者后代的智商会降低 。因此,一旦发现有妊娠期临床型甲减就应该补充优甲乐 。
光是用药还不够,还要继续监测甲功的变化 , 调整用药的剂量 。整体上 , 应该使TSH尽快达到0.3-2.5mU/L这一标准,而且达标的时间越早越好,最好能在妊娠8周之内 , 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神经系统的影响 。在达标之前,应该每2-4周复查一次TSH、FT4和TT4,根据结果增减药量;TSH达标以后 , 每6-8周监测一次TSH、FT4和TT4,使整个孕期都能保持在妊娠期甲状腺激素的正常范围内 。
6. 妊娠期甲减用药对胎儿有影响吗?
这是妊娠期甲减孕妇最常提出的问题 。实际上,优甲乐的成分与人体合成的甲状腺素的成分是相同的,在妊娠期及哺乳期内,合理地使用左甲状腺素对胎儿及孕妇均是安全的 。单纯因使用优甲乐而导致胎儿不良后果的情况是极为罕见的 。因此,使用优甲乐治疗妊娠期临床型甲减患者是利远远大于弊的 , 而不用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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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什么人应该进行甲状腺功能检查排除甲减?
现有的研究资料表明:有甲状腺疾病个人史和家族史者、既往甲状腺自身抗体阳性者、甲状腺手术史或头颈部放疗史、自身免疫病个人史和家族史者、有甲减的上述临床表现者、肥胖症(BMI>40kg/m2)、131I治疗后患者、1型糖尿病患者、出现甲状腺肿、不孕症、30岁以上人群以及胺碘酮或锂剂治疗史的患者均应当积极行甲功检查,排除甲减 。
目前 , 对于妊娠期是否应当进行甲状腺功能的普遍筛查虽然还有一些歧义,例如有些学者和美国的诊治指南都认为从经济学角度看不需要普筛;而中国的诊疗指南则推荐在国内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妊娠早期甲功的普筛,尽量减少因漏诊导致的妊娠期甲减及相关后果 。
在这里,笔者认为,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和健康意识的提高以及现代化甲功检测手段的广泛应用,在妊娠期进行甲功的普遍筛查是性价比非常高的,也是非常必要的,因为一旦漏筛造成的家庭和社会负担是非常沉重的 。筛查的时间应该适当前移,有生育要求的女性在刚发现妊娠(停经4-6周)就应该去医院检查 , 以便在8周(神经管发育的重要时期)之前将甲功调整至正常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甲功异常带来的神经系统损害;将甲减这一可防可治的疾病扼杀在萌芽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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