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权如何行使

【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权如何行使】
债务人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权时,或拒绝给付或明确向法院提出先诉抗辩、时效抗辩即可 。抗辩权分为不安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诉讼时效抗辩权 。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68条 ,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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